权仔

寡人有疾,寡人好色

还是说说这个事

在商标里,我们说足以混淆视听,就是假冒。

为什么要这样说?因为文字图案的排列太过微妙,总有人占尽了便宜,还要说自己无辜。

小时候买到过一个果冻叫喜二郎,吃着吃着觉得不对劲,我上哪儿说理去?

商家说,我可没说我是喜之郎的。你自己看的。

我说你怎么能这样?

商家说你们未免也太霸道,这几个字还就你们家能用了?

怪我啰?

这事儿往前挪点时候更憋屈。现在就像这种憋屈。

咱们不讲规矩,因为规矩不够细腻,讲起来能吵出一部法律。

咱还是摸着点儿良心。

你看你,其实都懂的。

评论